日前,城厢区两名社区矫正工作者来到华亭镇万坂村,走访罪犯王某审前的相关情况,并进行审前评估,为将其列为社区矫正对象做好准备。
2007年11月,城厢区被省政法委、省司法厅确定为全省第二批的社区矫正试点单位。随后,该区参照我省第一批社区矫正试点单位的做法,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社区矫正各项筹备工作。区里成立了区、街道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下拨专项经费,制定相关文件和工作制度,派人外出参观学习,开展排查摸底工作,于去年11月6日正式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元月9日开始,区社区矫正办与区法院联合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审前评估工作,实行“无缝化”衔接。至目前,各级社区矫正办已对35名社区矫正对象作出审前评估,社区矫正对象共有81名,绝大多数是缓刑犯人。
为提升矫正工作质量,该区定期召开矫正工作分析会,总结、分析和研究社区矫正工作情况、问题和困难,为社区矫正工作相互沟通和相互学习提供平台。针对矫正对象个性化,采取分类管理方法。对不同的矫正对象进行个性化帮教,指导司法所树立对矫正对象进行个性化管理工作理念,编印矫正对象手册,出台了《社区服刑人员守则》、《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使矫正对象的管理措施和目标更加明确。同时,要求矫正对象按规定坚持一周一次电话汇报,一月一次书面汇报,每月参加义务不少于12小时,外出要报批等,引导他们主动参加各种学习和公益活动,促使他们思想上不断“去恶从善”,行为上不断改过自新。
经过多方努力,该区判处缓刑、管制、假释等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社区矫正对象范围,矫正对象得到了有效矫正,重新犯罪得到了有效预防,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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