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厢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自2009年元月9日开始,城厢区社区矫正办与区法院联合出台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审前评估工作,实行“无缝化”衔接。至目前,各级社区矫正办已对16名社区矫正对象作出审前评估。一、做好对普通案件的评估。普通案件均由镇(街)司法所对案件被告人基本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对其是否适用社区矫正作出评估,最后由区社区矫正办进行审核。二、做好对复杂、重大案件的评估。对复杂、重大案件直接由区社区矫正办进行调查评估,最后将评估材料送至法院,为法院审判积极提供参考意见。 (城厢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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