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八届七次,以及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全省经济、政法、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服务湄洲湾港口城市建设大局,以狠抓落实为主线,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为重点,以工作机制改革和改进工作方式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和党的建设为保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一、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工作要以服务转变发展方式为重点,积极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增强企业活力、强化自主创新、深化财税改革、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强化新业务培训,进一步拓展金融、涉外、资金监管、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的法律服务业务,保障我市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积极推进和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继续整合资源,开展法律服务“四进”活动和法律服务进乡村等活动,办好办实市委、市政府关于 “建立百个农村法律服务基点户”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改革提供及时到位的法律服务。要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继续组织实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落实便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市案件数量比增5%以上。积极探索和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服务社会的领域。要积极创新服务方式,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的作用,进一步推动涉台法律服务向深度和广度延伸。要继续做好司法考试工作。按照“四严”、“四最”和“五个百分百”的要求,进一步细化管理方案、强化技术手段,规范工作程序,健全各项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推进报名场所、设备和试卷保密室的标准化建设。要继续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日常监管,不断提高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二、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2010年是“五五”普法全面总结验收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五五”普法规划和《检查验收考核标准》,认真组织自查,查缺补漏,确保全面完成“五五”普法目标任务。要积极推进“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推选申报先进工作,并组织“六五”普法规划的调研论证。依法治市办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贯彻依法治省“三五”规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把“法律六进”活动与法治城市、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从法治政府、法治学校、法治乡镇、法治村居或法治交通、法治城建等某个领域找准突破口,选择一个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息息相关的领域,作为依法治县(区)的载体,精心组织,抓出成效,不断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大力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市里要继续运用《公民与法》电视栏目、车载电视普法栏目以及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提供普法课件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要继续开展综治宣传月、“12•
三、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当前,因矛盾纠纷引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集体越级上访和民转刑案件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基础性作用,经常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到村组(社区),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要着力提高调解质量。强化“调解也是执法”的意识,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受理、调解、回访、归档等工作,适时开展人民调解协议书质量检查,不断提高人民调解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在扎实做好日常排查调处的同时,组织开展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切实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年内矛盾纠纷调解率要达98%以上,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要着力拓展调解领域。建立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化解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物业管理、林权改革、涉台企业等方面的矛盾纠纷,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切实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关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着力形成调解合力。要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夯实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巡回调解和调解衔接等三个工作平台,推广在重点领域设立调解室的经验,继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有益、有效的方式、方法,提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特别是要进一步改进矛盾纠纷排查月例会督办方式,有效发挥月例会掌握信息、通报交流、督办交办、落实责任的功能作用,力争在落实责任、有效督办上见实效,切实化解一批疑难、复杂纠纷,提升月例会的功效。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组织和引导他们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解。完善和落实律师参与信访、接访制度,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有效处理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加强对律师代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引导广大律师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努力在办案中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公证机构要切实履行好现场监督、证据保全等职责,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
四、全面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是新形势下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我们要主动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积极参与、切实做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上求创新。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即将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强各级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建设,完善村(社区)、企业单位帮教组织网络,发展巩固帮教队伍。积极探索建立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发动社会各界共同做好这项工作。继续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回访专项活动,创新帮教方式,建设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实体),重点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三无”人员的生活出路。切实落实社会保障政策,把符合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年内帮教率要达95%以上,安置率达9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要在全面试行社区矫正上求创新。尚未开展试点的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研究制定本地区实施意见或方案,组建专门工作队伍,开展相应业务培训,落实经费保障,并做好建章立制等工作。在充分准备基础上,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力争年内试行社区矫正的县(区)达到80%,到2011年底实现全市覆盖。要在公证机构设置调整和改制上求创新。根据《公证法》规定和省里有关文件精神,继续认真做好公证机构层级调整工作,把公证机构逐步统一改制为事业体制,落实独立事业法人地位,建立完善符合公证职业特点的内部激励制度,进一步调动公证从业人员积极性,千方百计地壮大公证员队伍,争取实现全市公证队伍人数快速增长,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进一步优化,办证质量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五、大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长期任务,我们要坚持不懈地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要大力推进司法所建设。这是今年重中之重的工作。今年的任务是:要在上半年完成2009年部署的5个司法所示范用房建设;年底前,完成2010年新建的18个符合标准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各县、(区)司法局长是本地司法所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负全责、亲自抓,把市两办转发的《意见》和省里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用好、用足、用活。特别要严格督促5个示范所业务用房建设进度,大力抓好第一批18个司法所的落实工作,做到早规划、早立项、早设计、早动工。要严把司法所人员“入口关”和“质量关”,与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协调,用好新增的司法助理员专项编制,尽快把人员补充到位,使司法所人员数量和质量同步提高。力争年内专项编制使用率要达80%以上,专职调解员配备达60%以上,启动社区矫正工作的县(区)按比例配备社工达100%。继续加强协调,加快副科级司法所长配备进度,年内力争配备率达90%以上。按照“六化”要求,深入开展“优秀司法所”创建活动,不断加强机构、队伍和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的能力。要大力加强县级司法局建设。按照“五好”标准,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执行力。加大请示汇报和沟通协调力度,落实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开支标准,不断提高装备水平。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市局门户网站建设。县(区)局争取建立门户网、政府内网,并按照省厅的部署,逐步建立全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信息技术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应用水平。
六、切实加强机关各项建设
机关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在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履行职责、服务中心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必须认真抓好抓实。要认真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纪律作风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确保广大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切实做到“四个在心中”。在法律服务行业中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服务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完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的执业规范,加大对失信行为的信息披露和惩戒力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诚信执业的水平。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岗位大培训、大练兵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中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规范行政行为,增强行政能力,加强绩效管理,确保提高行政效率。要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并强化日常考察和管理监督,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掌好权、用好权。要认真抓好机关党建工作和系统精神文明建设。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和市委五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特别要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动力,大力加强机关文化、作风、环境等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上新台阶。认真按照全省第六届文明行业竞赛规划要求,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中,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深化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法律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要按照惩防体系《实施意见》及其《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目标分解》的要求,全面做好落实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即将出台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主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各级一把手要带头勤政廉政,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继续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认真抓好司法行政的形象建设。形象高于生命。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理直气壮地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策划意识,精心打造和培育一批我市司法行政的宣传品牌,使司法行政每个县区、每个部门、每个行业都有叫得响的典型,形成系列宣传精品。要创新宣传视角,积极引导新闻媒体深入司法行政基层一线,把镜头和笔头更多地对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多宣传他们当中涌现的先进典型,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的良好形象。
七、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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